被判12年有期徒刑!原财务室主任搞P2P,虚构上百
             发布时间:2025-10-19 11:23 
             从政府官员到“囚犯”。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集资诈骗罪的刑事判决书。本案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三名上诉人罗某、陈某、程某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据悉,上述三人在开展P2P业务时,利用关联公司非法集资、注册大量空壳公司形成虚假标的贷款、虚构基金份额等,非法向公众募集资金10亿元以上。记者从业内获悉,罗某在从事P2P业务之前曾担任地方金融管理官员。十多年前,他曾担任重庆市金融办主任,随后曾短暂担任一家金融机构的拟任董事长。然而,他离开了国有体制和虱子nsed金融机构陷入混乱。目前,罗某因上述案件中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一家名为“财富在线”的P2P平台非法筹集资金超过10亿元,以高利率和保本的承诺吸引投资者。随着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对该案刑事判决书的披露,这一“庞氏骗局”的过程被层层揭开。早在2013年,重庆财神在线投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财神在线公司”)就成立了。其创立并运营的网络中介平台“财神在线”于2014年上线,主要通过互联网发布融资贷款信息。上述公司经法院认定的业务模式显示,需要向财神在线提交贷款请求和保函的借款公司,部分企业其运作方式是收益权转让的形式,然后财神在线公司制作理财产品并在网上在线平台上发布,贷款人在平台上进行借贷。另一部分是担保公司提供的项目。担保公司出具保函,然后财神在线公司制作发行融资产品,贷方借贷平台。平台抽取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佣金。后来,当平台上的真实贷款开始过多时,为了防止财神在线平台的资金链断裂,公司实际控制人罗某决定注册一百多家空壳公司,虚构贷款人,并在财神在线平台上发布虚假贷款信息。同时,他和核心成员还招募销售人员,通过推介会、微信公众号、莫言等方式宣传公司。uth等以向投资者承诺高利率、保本保息为诱饵筹集资金,欺骗投资者投资财森网络平台。事后司法审计显示,罗某及其骨干成员利用关联方、空壳公司等方式,向1000余名投资者非法筹集资金共计10.67亿元。 (投资者)本金10200万元,投资利息(投资者)3383.69万元。最终扣除利息费用后的实际损失为6799.02万元。 2019年5月至2021年1月,为继续支付财神在线公司投资者的投资资金,罗某及其主要成员明知上海中富公司(亦由罗某控制)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嘉兴鱼富基金”)的基金份额仍以转让嘉兴鱼富基金份额的名义,并让其 上述销售人员通过宣传推介会、口碑传播等方式进行宣传,以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利息、保本付息为诱饵,向外界筹集资金,欺骗投资者投资。事后司法审计还发现,上述骗局共向20余名投资者非法筹集资金597.5万元。未收回本金(向投资者)541万元,投资利息(向投资者)58.61万元。最终扣除所收利息后实际损失482.39万元。集资诈骗罪在警方介入下“降”了。 2020年至2023年,财神在线公司主要成员、实际控制人罗某在电话联系警方后,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基本事实。但他们在法庭上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提出了质疑。罗先生和他的核心成员认为,他们已经其行为没有非法占有的客观目的,其行为应以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”而非“集资诈骗罪”予以谴责和处罚。他们认为一审量刑过重,请求二审改判。对此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罗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捏造事实、隐瞒真相,采用诈骗手段非法筹集大量资金,其行为已构成集资罪。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介绍,该案副庭证实,三人利用财神网络平台开展P2P业务,并利用关联公司进行非法融资。空壳公司虚假定向贷款,利用财神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,非法筹集巨额资金来自身份不明的公众的资金数额。所得款项用于借新还旧,所筹集的大量资金不可退还。根据法律规定,空壳公司必须被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了上述三人的辩护意见,作出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”的终审判决。根据原判,罗某犯集资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60万元。其主要成员陈某某犯集资诈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9个月,并处罚金50万元;另一骨干成员程某某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,并处罚金60万元。此外,法院将将被冻结的银行账户、查封的房屋、冻结的股权等资金依法变现后按比例退还给筹资参与人;不足部分将继续追偿,并按同比例返还给募集资金参与者。在金融工作的经历中,上述案件在重庆金融圈引起关注,不仅因为庞氏骗局,还因为罗的身份和背景,实际上会控制财神在线。据券商业内人士透露,罗十多年前曾担任当地金融管理部门的负责人。简历显示,罗某出生于1962年6月,博士学位。具体来说,1995年,罗某2003年至2003年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分行、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部工作。后来,罗成为预备队的一员。2003年任重庆市银监局组长,2003年至2005年任重庆市银监局副局长、党委委员。2005年起在重庆市政府工作。 2005年至2012年,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、办公厅党组成员,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、党组书记,重庆市金融办公室主任、党组书记。 2012年下半年,他在某金融机构履新,并当选为董事长。然而,在等待监管机构批准其董事长资格期间,他因不幸的视频事件于2013年初提交了辞职报告,不再担任拟任董事长。也是在2013年,罗先生创立了上海中发u公司随后搭建了“财神在线”平台。编辑:王露露 排版:刘俊宇 通讯员:王金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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